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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案件

发布时间:2019-12-24 16:14:48


   2019年12月23日上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对于某、鄂某某、陶某某3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四年,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八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鄂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陶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期间,梅里斯区卧牛吐镇某村干部被告人于某纠结被告人鄂某某、陶某某多次以土地承包户运输粮食车辆将该村道路压坏为由,向10余名外地土地承包户强行索要财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得外地土地承包户怨声载道,纷纷离开该村,对本地营商环境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于某为首,被告人鄂某某、陶某某为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鄂某某、陶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车辆压坏道路为由,强拿硬要他人钱财,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秩序和外地种地户经济发展,情节严重,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于某、鄂某某、陶某某均表示服从本院判决,不上诉。各被告人的亲属及各界群众共60人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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