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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互联网+司法 让信息多跑路 让当事人少跑腿

  发布时间:2020-01-10 15:55:10


 2020年1月6日,一次“特殊”的庭审在依安法院新兴法庭开庭审理,被告席的座位上空无一人,但主审法官依然还是敲响了法槌,宣布庭审开始。原来,在案件的庭前调解过程中,双方已经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就在庭审开始的前几天,被告家中突然发生了一些状况,不得不出门去处理。于是被告提前来到新兴法庭,向承办法官说明了情况,填写了相应的手续,承办法官在取得了原告的同意后才进行了远程视频开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承办法官庄严的说道。经过审理、辩论、调解,承办法官现场制作了调解协议书并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发送给被告,并告知被告将调解协议的签字过程录制成视频后一并邮寄回法院。至此,该案调解成功,整个庭审过程不到半个小时,为保证庭审的真实性和便于保存证据,整个庭审过程,均全程录像,光盘随案附卷。

 在依安法院新兴法庭的辖区范围内,最远的村落距离法庭有30多公里的路程,往返一次大约要3个小时车程,并且有的村落不通客车,村民出行一次极为不方便,加之一些偏远地区的群众法律意识稍有淡薄,容易产生“厌讼”心理,认为“对簿公堂”是不光彩的事,不愿意到法院参加诉讼。因此,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保障司法程序的稳定推进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杭州、广州、北京多家互联网法院的正式挂牌成立,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成为一项制度创新,依安县人民法院始终贯彻落实“互联网+法院”的审理思维,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完成起诉、立案、举证、开庭、裁判、执行全流程在线化,力求实现便民诉讼,节约司法资源。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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