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讷河市法院执行局接收一起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的涉民生案件,原告徐长宝、姚守山、徐宝贵、韩金昌、于克新五位农民工共同起诉被告王景军、刘静夫妻二人拖欠劳务费。从2011年7月到10月该劳务工程结束,被告未给付五位原告劳务费,被告虽出据了欠条,但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一直拖欠不还,给原告生活造成很大困难。两次开庭审理二被告无正当理由均未到庭参加诉讼,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拒不履行,五位农民工为此向讷河市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了解了案件基本事实以后,该院执行局干警认定这又是一起“老赖”拒不还钱的案件,决定将这五起执行案件一起执结,该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但王景军和刘静仍不履行。为了防止王景军和刘静私下转移财产,该院执行局当机立断,立即办理查封、冻结过户手续,张贴房屋查封公告,及时保护了五位农民工兄弟的权益。
在当地乡镇领导的配合下,执行局干警找到了王景军和刘静的住所,发现王景军妻子刘静已有身孕,临产期将至。为避免孕妇情绪波动,单独和王景军进行了谈话。在谈话过程中,王景军坚称自己没钱。执行局干警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三点与王景军摆事实、讲道理,出示查封手续,向王景军说明已经查封了他的账户和房屋产权,限期不还将强制划扣和拍卖他的财产以欠款;告知王景军现在全国都在抓涉民生案件,告知其抵赖行为将影响其日后工程;三是结合王景军妻子临产的实际情况动之以情。经过耐心细致的谈话,王景军态度有所软化。为了妥善解决这起案件,执行局干警留给王景军一天时间,之后再进行强制执行。第二天一大早,王景军拿着执行款来到该院执行局,干警立即通知五位农民工领取各自的劳务费。这一起拖了近三年劳务案件就在七十二小时内迅速、高效地执结了。
(根据讷河市法院提供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