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大地共抗疫,
法院执行保民生。
共度时艰春来早,
司法为民解难题。
进入2020年3月份以来,随着疫情态势逐渐向好,全国开始了工业复工复产,农业春耕备产。齐齐哈尔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印发的《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齐齐哈尔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扛起“农业强省”大旗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3月19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为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在春耕前执行回了三万余亩耕地,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赞扬。
该中心是省民政厅下属单位,负责盲聋哑失能人员的照料看护工作。2014年,该中心与某企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但因对方违约,合同未能继续履行。经过诉讼,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违约企业返还租赁该中心的三万余亩耕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正值疫情防控期间,齐齐哈尔中院执行一庭的执行法官多次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被执行人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表示无法到现场参加返还耕地工作。随着春耕生产迫在眉睫,申请执行人焦急万分。面对此种情况,齐齐哈尔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范永涛亲自主持召开局务会研判案情,指导制定执行实施预案,并协调克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宝泉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实施。
3月19日清晨,齐齐哈尔中院执行一庭负责人徐万玉与案件承办法官于剑、法警高德鹏等人驱车200多公里赶赴执行现场。他们踏雪水、蹚泥地,深入田间地头,越过草原水池,逐块探查土地实际情况,实地记录交付过程。随着一张张公告的张贴,当事人在笔录上一一签字,三万余亩耕地在春耕前及时回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