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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房屋征收经验交流暨行政审判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06-05 11:07:09


 

 

 

 

 

 

 


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房屋征收

经验交流暨行政审判工作会议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工作,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同时按照全市法院任务和目标安排部署下半年行政审判工作任务,5月27日、5月29日,全市法院房屋征收经验交流暨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分别在黑龙江省法官学院齐齐哈尔分院、龙江县召开。省高院行政庭副庭长李柏坤、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连启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市中院行政庭全体干警及各基层法院负责行政审判工作的院长及行政庭庭长参加了会议,龙江县委副书记丁百泉、龙江县副县长尹秀祚、市房屋征收与管理办公室主任卢洪彦、各县负责房屋征收工作主管领导、各县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中院行政庭副庭长宋凯群主持。

  会上,尹秀祚代表龙江县委、县政府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并对全市两级法院在我市房屋征收工作中做出的巨大努力予以肯定。

  铁锋区法院、龙沙区法院、泰来县法院、龙江县法院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铁锋区法院就房屋征收强制执行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及征收部门在征收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从坚决服务大局,着力办好房屋征收案件;强化执行制度建设,规范拆迁工作;创新工作思路,从执行方法上不断探索新途径四个方面谈了自己的工作思路和举措。龙沙区法院从主要从突出重点,在全面学习领会《征收条例》和司法强制拆迁法律法规上下功夫;以人为本,在衡平化解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矛盾上力求突破;维护稳定,为保护被拆迁人合法利益夯实司法强制拆迁程序工作;锐意进取,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四个方面作了经验介绍。泰来县法院从转变思路,实施工作“前置”;加强宣传,提供法律支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把好立案关口;重点难点问题适时进行培训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五个方面积极促进本县房屋征收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龙江县法院的做法是:严把受案关、审查关强执关、结案关四个关口,创造支持配合、服务大局,配强人员、保障有力,全程指导、全力而为,公正司法、服务群众四个条件。龙江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和泰来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也分别就各自在房屋征收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作了主题发言。

  省高院行政庭副庭长李柏坤作了重要讲话,她首先对齐齐哈尔市地区两级法院为推动房屋征收工作平衡有序进行作出的努力予以肯定,她指出,齐齐哈尔市中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对促进当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对其他中院在促进当地政府依法行政方面,作出表率作用。李庭长在讲话中对政府在房屋征收中存在的及法院在受理房屋征收强制执行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同时也对如何化解房屋征收矛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市中院行政庭庭长刘立军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针对全市法院在审理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行政机关审理期限、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公共利益的界定、管辖、被征收人主体变更、评估机构确定、协调化解工作等问题同与会人员展开热烈讨论。

  卢洪彦在发言中认为,全市法院在审理房屋征收案件中,不走过场,而是将解决问题放在首位,想方设法地将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化解,取得了行政机关与老百姓“双赢”的理想效果,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房屋征收工作创造了良好法制环境,为我市城市发展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谢连启指出,此次会议是在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同时也是深入贯彻郝伟夫院长在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同时就进一步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行政审判的责任感;二是要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加强诉权保护,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坚持和谐司法,把司法为民思想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要进一步争取各方面支持,优化司法环境,为独立公正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五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水平,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行政审判工作任重而道远,要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行政审判事业的新局面,为全市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郭晓云 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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