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法院民事审判部门干警就新修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行了学习培训。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此次培训通过网络视频形式进行,参训干警们分散在本院的视频会议室或办公室内进行学习。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巴鑫通过网络,要求全市法院民事审判部门干警提高对学习新《规定》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学习,深刻领会,熟练掌握新《规定》内容,注意研究探讨新《规定》涉及的相关文书样式,为今年5月1日新《规定》施行后及时运用作好准备。
中院教育科播放了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浩的专题讲座视频。通过此次学习培训,全市法院民事审判部门干警初步了解、掌握了新《规定》的内容,大家均表示将按照要求,提高认识,进一步学习新《规定》,以达到熟练掌握运用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