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贯彻落实,在《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龙沙区法院选派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助理孙宝光同志,在本院组建的“快乐陪审团”微信群中线上解读《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制度,帮助陪审员充分了解司法,积极参与司法。
一直以来,龙沙区法院在“快乐陪审团”微信群中,不定时发送学习资料,积极与陪审员展开互动,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人民陪审员‘微课’培训”品牌创建活动。通过岗前培训、上级法院调训、以研代训、审判实务培训、实践引领、庭审观摩等方式开办微课培训,讲解《人民陪审员法》,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获得了陪审员们的一致好评。目前,龙沙区法院有人民陪审员百余名,为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扩大法治影响力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那么问题来了,关于“人民陪审员”,你知道多少?
他们是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他们被誉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他们就是——人民陪审员。
2018年4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正式公布并施行。那么,如何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哪些人不能或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有哪些?享有哪些权利?
一、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人民陪审员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二、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不得担任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和实践情况,人民陪审员法对不能担任和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范围和情形增加了规定。
三、选举、任用、使用分离
人民陪审员法第九条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
四、是否参审可依案而定
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增加规定死刑案件和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五、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
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
对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相关补助只作原则规定
人民陪审员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为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必需的开支,列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经费,由相应政府财政予以保障。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