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齐齐哈尔市新闻传媒中心旗下的各媒体记者受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齐齐哈尔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隋寒冰主持发布会,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国军介绍了《指导意见》的制定背景、起草经过、出台意义,研究室主任周宇通报了《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实现“六保”任务,围绕市委提出的“打造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目标,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齐齐哈尔中院在前期与市工商联等部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20条,分四部分。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案件类型及可能遇到的风险问题进行了梳理,明确了8种需要重点保护的情形,包括为复工复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为企业盘活资金提供便利、依法保障企业担保物权的实现、依法妥善审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合同纠纷、破产、劳动争议、知识产权案件等,并进一步完善了预警报告、联席会商、舆论宣传、惩戒监督4个方面的机制,推动《指导意见》真正落实。
齐齐哈尔中院表示,全市法院将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增强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转变司法理念,努力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强化工作重点,妥善审理疫情期间各类相关案件;强化机制建设,有力保障企业安心经营有序发展;让这20条措施真正成为企业复工复产的护航者,助推鹤城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