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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法官释法析理 耐心调解平纠纷

  发布时间:2020-06-15 09:46:46





      2019年11月初,孟某租赁了王某的一处平房,租期一年,租金1500元一次性付清。2020年3月孟某准备到外地打工,通过微信告知王某把房子里的暖气水放掉,免得冻坏了,如果能租就给别人就租出去,如果租不出去,等他回来继续住。王某说:“暖气水不用放。由于疫情学校不开学,孩子要上网课,我回去住。”2020年4月1日,王某把房子又出租给他人。不久孟某从外地返回龙江得知这一情况后,便找到王某索要部分租金,并向镇司法所寻求解决,经司法所调解无效后,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租金1500元,赔偿一吨煤的损失900元,赔偿交通费3000元及违约金450元。

       开庭审理时,办案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倾听原告的诉求及被告的答辩意见,逐条分析诉求中合理部分、不合理部分的原因及法律依据。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返还原告600元租金,原告撤回起诉。此案圆满结案。

       近年来,租赁合同纠纷较为常见,对于标的额较小的租赁合同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为尽快解决纠纷,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法官多数采取“审调结合”的办案方式,通过庭审了解案情,查明事实。其次,加大普法力度,向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示其在租赁服务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高其风险防患意识。不断通过多种有效措施,助力维护县域内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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