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休庭,请原、被告双方核对笔录签字!”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36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审结,这是景星人民法庭自实施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以来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2020年6月1日,龙江县人民法院景星人民法庭立案受理赵某等36人起诉某公司的36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考虑到案情相似且不复杂,办案法官刘一章选择集中审理。庭审前,审判团队对36起案件集中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庭审过程中,法官根据原告诉讼请求归纳出审理焦点,由原告根据审理焦点进行举证。明确审理焦点后,庭审程序大大简化,短短两天内,36起案件全部审结。庭审结束后,刘一章表示简案快办、快审、快结,并不是一味地压缩办案时间,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景星人民法庭通过建立简案快审机制,实现了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真正达到“当繁则繁、宜简则简、难案精审、简案快审”工作目标,最大限度提升了案件审判效率,及时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