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为了争夺遗产,亲属反目成仇、大打出手的例子屡见不鲜。近日,克东法院就受理了一起继承案件。
张先生与刘女士夫妇没有生育,收养了养子小张。多年后,小张于婚后不幸病逝,留下了妻子小王和女儿小小张,小王和小小张一直以儿媳和孙女的身份与张先生和刘女士生活在一起,并对张先生与刘女士尽到照顾义务。2020年春天,张先生与刘女士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留下张先生名下房产一处与现金三十多万元,没有设立遗嘱。
张先生与刘女士的父母早已过世,其亲人中除了养儿媳小王和养孙女小小张之外,张先生有一弟弟多年没有往来,听说哥哥去世留有遗产。为了取得遗产,张先生弟弟将张先生的养孙女小小张告到了法院。
【法官说法】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继承是有先后顺序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这个案件中,张先生与刘女士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已不在了,但小张与张先生、刘女士有拟制的血亲关系,我国的继承法中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小张虽然不在了,但是他的亲生女儿小小张还是有代位继承权的并且优先于张先生弟弟,可以代位继承养爷爷、奶奶的遗产。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纠纷,本质上还是对继承法相关法律知识的匮乏。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起诉的张先生弟弟撤销了起诉,一场亲属间的纷争虽然以和解的方式划上了句号,但张先生的弟弟却损失了几千元的诉讼费,可谓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