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仍存在着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现象。
近日,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接待了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因儿女不尽赡养义务,老人没有生活来源,无法度日。老人老泪纵横的拉着办案法官诉说自己的“不幸”,负责记录的书记员胡春阳得知老人还饿着肚子,二话不说从自己包中掏出100元钱塞给老人,让老人先吃饱肚子再慢慢诉说事情的原委。
了解情况后,办案法官将老人的子女传唤至法院,对老人的子女讲解公民道德准则和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在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老人的子女羞愧的低下头,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并最终达成了赡养协议。临别时,老人流着眼泪紧紧握住办案法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法官结语:
“常回家看看”入法,突出了老年人在物质赡养以及精神抚慰的需求。但老年人对子女提起诉讼,法院直接裁判支持老年人的请求,执行困难,应以“调解”为主,以“判决”为辅。在老龄化社会日益渐进的今天,赡养权虽然越来越被重视,但是如何通过司法途径来实现却依然存在着问题。法院在面对赡养权案件的时候,不宜操之过急直接做出裁判,要人性司法,发挥“人情”在处理家庭矛盾关系中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