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拜泉法院富强法庭积极响应“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高效办理商事案件,有力地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近日,富强法庭处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夫妻二人曾因经营养殖场的需要,先后在原告经营的饲料商店赊购饲料,金额达十余万元,并出具欠款凭证,但未约定偿还货款的日期。后因经营不善,被告经营的养殖场倒闭,其与妻子也办理了离婚手续。被告便以上述情况为由对原告的偿还货款的请求百般推脱,且被告拖欠货款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到原告的经营,无奈之下,原告来到法院起诉。受案之后,富强法庭的办案人员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了案件办理。最终,经法庭的居中调解及解释相关法理,被告同意先偿还部分拖欠货款,余款约定了给付的日期,原告表示同意。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原告经营的商店也走出了“经营危机”。
“优化营商环境”是富强法庭每次庭务会议的“保留曲目”,每个办案人员也将“服务市场主体”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与行。今后,富强法庭还将把此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其做细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