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宣传全国模范法官胡国运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弘扬英模精神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委及上级法院通知要求,龙沙区法院开展以学习胡国运同志事迹精神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坚守初心与匠心 诠释生命与使命
——致敬法官胡国运
民一庭员额法官 赵维
2020年5月6日21时许,江西高院二级高级法官、民一庭原庭长胡国运同志突发疾病,倒在了工作岗位上。他去世时,身旁放着的是他正在翻阅的案卷。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全身心的扑在他挚爱一生的审判事业上。
“弹指之间,年届五十……敬畏法律,坚守底线;力求公平,不欺弱势。”5年前,胡国运回顾自己的法官生涯时这样总结。春蚕丝尽,红烛泪干。胡国运33年司法生涯,25年坚守审判一线,办案逾千件,无一错案。人们自发深情地缅怀、追思他,称赞他饱含为民情怀,不舍公平正义。
在江西,胡国运是公认的民商事审判专家,办案的严谨细致出了名。在胡国运担任民一庭庭长时接手了一起大气污染纠纷案,一审法院在环境侵权损失数额难以鉴定的情况下,酌情判决污染者赔偿,受损方因数额过低而选择上诉。面对这起此前没有先例的新型环境污染案,胡国运调阅案卷后提出,一审在环境侵权损失数额难以鉴定的情况下判决赔偿金额过低,实质上是环境案件普遍存在的“取证难”问题所致。法庭可以根据当地林业部门在污染后提供的调查表,就污染苗木受损情况开展市场调查,从而计算损失额度,作为判决依据。“我们有理有据地将污染造成的损失计算出来,终于让双方服判。”当时的合议庭成员陈幸欢说。这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典型参考案例,判决书获评全国法院优秀环境裁判文书一等奖。
“判决里的一字一句一个标点,都关系到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一家企业的命运。”这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胡国运同志一生都在法院战线上兢兢业业工作,一直坚守法律底线,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现实意义在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案件中实实在在的体现出来。他用自身的素质魅力向社会展现了一个当代号法官的形象和高尚品格,也向我们每一个法律工作者树立了新时代、新时期的好法官形象。我们要以胡国运同志为榜样,用“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勇于干事,干实事,干好事,敢担当。
他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困难群体,总想着他们的悲欢苦痛。对待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他耐心倾听,细心解释,让当事人输赢皆服,对待同事和下属,他是传帮带的好老师,是勇挑重担,有担当的好领导,对待亲朋好友的求情,他是宁愿得罪人也不得罪法律的“无情人”。胡国运时常对民一庭的法官说,我们每一次审判都连接着社会的神经,关系着法治的进步。法官不仅要做好个案的裁判,更要通过司法的力量去激活社会的正义和良知。作为一名法官,胡国运始终没有忘记人民赋予的使命,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在面对疑难案件的时候,秉承着一股“匠心”精神,仔细地“雕琢”每一个案件。
胡国运法官的民事司法理念“公平、利益平衡、保护弱者、程序无瑕疵”应该让每一个法律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他是当代法官群体的优秀代表,他做人的公道正派、认真严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所在。他的平凡伟大、朴实无华是当代法官的榜样。胡法官坚持在审判一线,拥有扎实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对年轻同志亦师亦友的帮助和知道,让我深受感动,年轻的法院人需要这样的优秀且有责任心的前辈作为指路明灯,作为学习和前进的目标。只有在这样的传承和发展中,才能使我国法治事业不断完善、不断进步。
在时代的洪流中,胡法官这样的榜样,时刻提醒着法院人执法为公、执法为民,“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我们要学习胡国运同志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和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政法队伍。胡国运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坚守法治信仰,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忠诚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