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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注重判后答疑 力促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20-10-23 10:00:13




   近日,龙江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充分利用判后答疑,努力解开当事人心结,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自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020年8月,原告李某委托妻子来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王某偿还欠款本息共计67,000元。经了解,李某身患重病,常年卧床,其经济来源都靠妻子。几年前借给被告40,000元,至今没有偿还,故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调查得知被告王某在龙江县中医院住院,对其送达时被告王某的女儿进行签收确认。开庭时被告王某并没有出庭,也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并把判决书邮寄送达至被告手中。

   被告王某在收到判决书后,对部分判决结果不理解,存在不满意见,特别是自己没有去开庭却收到判决书产生强烈抵触情绪。为此,民三庭法官多次与其沟通,对她的疑问不满耐心解答。一方面告知其开庭传票、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效力;另一方面释明当事人对案件有执行义务,双方也可以自动履行。经法官的释法答疑,多次沟通交流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2020年9月25日,被告王某当场现金给付原告全部欠款。

   龙江法院始终坚持“服务为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通过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强化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即有效抚慰了当事人情绪,又从根源上成功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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