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父爱如山、爱的深沉,父亲的肩膀是孩子最安全的避风港湾。然而近期在铁锋法院审理的一起因抚养费引发的纠纷中,却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看到了如“磐石”的父爱、如“顽石”样的山。
近期在肖毅法官主审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孩子的母亲起诉被告孩子的父亲在离婚后的近两年中只给付了几个月的抚养费,剩下的抚养费一直拖欠直今最后被告连电话都不再接,故原告起诉至铁锋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抚养费。
原告要求被告每个月给付1000元抚养费,因为女儿是个四年级的小学生又特别喜欢舞蹈,日渐增加的生活开支让原告有些力不从心,又想尽量的去满足自己的孩子的舞蹈梦,而每个月近千元的舞蹈班费用、学校补课费还有孩子的生活开销,让这个当妈妈的脸上和身上显出了那么的沧桑和疲累。
随着开庭时间的临近被告也缓缓而来,没过多一会儿在相隔审判庭十余米外就能听见被告慷慨激昂的陈词:我是赚的多,我凭什么给你?1000元?为什么要我给付1000元?让我离婚后除了养女儿还要养你和她姥姥吗?我最多给500,行就行,不行就算了,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我拖欠了一年多的抚养费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早起诉我呢?这证明女儿的花销根本不大,你这个当妈的剩一口饭都够她吃了,还要那么多抚养费,所以给你500都是给多了,还有,我每个月的500不会给到你的手里,因为我不可能让你花我的钱,我会给孩子存到一个存折上,等她18岁了我再给她,我的发言完毕(生气的关掉了话筒)。
在接下来原告被告的一番对话中,原告列出女儿的一些固定花销,都被被告一一驳回,竟还说出了女子无才便是德,为什么要学习舞蹈那种没用的东西,仿佛真的只有吃饭是开销了,而且还是妈妈剩下一口就够。
肖毅法官对被告说:在法庭上我是法官你是被告,在庭外你我都是做父亲的人,孩子正是长身体的年龄,从换季的衣服到偶尔头疼脑热的医药费,从业余爱好到买书本的费用,怎么可能一个月500还担心别人花到呢?而且这500元钱还要等孩子18岁了才一次性的给付,于情于理这都是不合理更不合法的,你错过的不只是你女儿的成长,更是你这个做爸爸的角色缺失,你就忍心看着别家女儿穿着花裙子跳舞,而自己的女儿在一旁看着吗?给你几分钟的时间好好思考一下,然后再进行下面的回答,无论婚姻如何,希望你考虑一下自己的孩子。
时钟滴哒滴哒的又过了半个小时,原告和被告在肖毅法官的努力下终达成一致:补齐之前的抚养费,以后的抚养费按月给付。
夫妻双方离婚,无论是感情破裂还是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婚姻已经走到尽头,然而曾经的爱情结晶孩子是无辜的,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当父母离婚后,抚养费对其生活显得尤为重要,保护好孩子权益,别让孩子再受伤,不要让这份爱“迟到”、不要让法律来约束和制约这份对孩子们的爱,因为这份爱存在于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因为这份爱是孩子们日后的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