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未成年犯寻衅滋事案件。据了解,被告人小强(化名)无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其实被告小强不是第一次触犯法律,自2016年起,他就多次因寻衅滋事被富裕县公安局行政拘留,那时,他才15周岁。今年,富裕法院已审判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而案件的背后折射出未成年人保护缺口。
近一段时期以来,从“大连未成年人杀人案”到“黑龙江5岁女童性侵案”,无论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还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都引发不少担忧。
纵观这些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对于侵害未成年权益的违法犯罪原因是家长对于未成年看护不到位,以及对个人人身安全问题的忽视。而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也是是多方面的。未成年人,分辨事非能力较差,涉世未深,很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复仇的报复心理、赌博、吸毒不良习气等均可以引发大量刑事案件的发生,当然,还有家庭因素的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 2020年10月底,富裕县共办理结婚登记780对,离婚登记659对,离结比高达84.5%。2020年富裕法院新新收婚姻纠纷案件143件,占民事案件7.1 %。离婚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对子女的伤害,有的孩子由于父母的疏忽,在管教上无法及时沟通,就容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有的甚至用过激的行为来引起父母的注意;有的对父母婚变行为的不理解,也会对家庭产生厌恶,出现逆反的心理。从涉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来看,大多数未成年人罪犯都是出自离异家庭。另一方面,留守儿童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由于大部分的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的爱,他们心理上会变得脆弱,缺乏安全感,性格内向、敏感,孤僻。大部分的父母在外打工,跟孩子的沟通也少了,孩子就会感受不到父母的爱,对于爷爷奶奶来说,他们的年龄已经比较大了,还要种地、做家务,他们没有太多的体力精力来照顾孩子;由于隔代亲的原因,还有大部分的爷爷奶奶文化水平低,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 只懂得溺爱孩子, 对孩子的要求一味的满足,只满足孩子物质的温饱, 而完全忽略孩子的精神需求,使孩子们形成了任性、放纵的坏习惯。
除了家庭因素,学校的因素我们也不应该忽视。校园欺凌我们不是第一次看到,而解决校园欺凌这个任务需要司法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家长共同发力,才能真正承担下来,推行到位。被欺凌的学生如果只能依靠父母的救济,则一方面很可能父母没有这个能力;另一方面则有可能会让心怀愤懑的家长一时义愤,采取错误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孩子,酿成大祸。学校在抓好教育、学习的同时,做好心理辅导、疏导工作,防止在校生遭受校园霸凌欺凌和严重暴力犯罪伤害,也要防止在校生因校园霸凌欺凌事件导致心理扭曲,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越是特殊时期,越要给予未成年人更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就越需要凝聚社会力量”,富裕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袁克斌这样说。近年来,富裕法院坚持党组领导、立足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管理创新,因地制宜,形成了党组领导、政府主导、司法引导、社会协同的多层次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融入社区治理长效机制、多部门联动及时救助困境儿童、对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施精准帮教、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公众开放日活动,模拟法庭审判,让未成年人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与公正,既拓宽了学生们法律知识视野,又增强了学生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近日,富裕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部门、儿童福利机构等多个部门共同学习《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了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等九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这展现了强制报告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处置中的顶层设计,为未成年人立起“防火墙”。
“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我院将继续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更加有效地贯彻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政策,更加坚决地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更加全面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决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