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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子山区法院:执行工作不仅是场“百米跑”,很多时候更像“马拉松”

  发布时间:2020-11-20 09:02:52



近日,碾子山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起案件历时五年,才让申请执行人姚某得“偿”所愿。

有的看官可能会问,执行案件都有办理期限,为什么这案件会办理五年呢?且听小编娓娓道来

原来姚某于2012年、2013年分别借款给曲某共计人民币6万元,曲某未按约定日期还款,2015年姚某将曲某诉至法院并胜诉,并于同年将该案件申请执行。

令人无奈的是,曲某当时已向多人借款,均以败诉告终,曲某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多达六七起,共计欠款约50万余元。经法院调查,曲某系某公司职工,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他的工资卡,已被法院冻结,还要定时给他发放生活费所以该案当时只能以终本的方式结案。

对待这种仅有工资,还涉案多起的被执行人,只能用“排号”的方法,按申请人申请执行的顺序,逐个结案。姚某因起诉时间相较其他申请人略晚,故“排名”靠后。但这段时间,执行法官一直对姚某的案件加以关注,除了每年对曲某的工资账号进行续冻结外,还要时刻注意,如果余额够当前“排号”的标的就会予以扣划并交付给当前“排号”的申请人。

就这样,时间来到了2019年,终于排到了自己的姚某,于2020年9月份申请恢复执行,并于近日顺利执结到案标的7.7万元。(本金和迟延履行利息)

执行工作在大家眼中往往都是雷厉风行的“闪电战”,而恰恰相反更多时候是经年累月的“持久战”。执行法官在此向广大群众呼吁:不要因为时间长就无端指责法官“不作为”、“怠于执行”。多给执行法官们一些信任和理解,执行工作是持久战,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不容侵犯。

法律小贴士:

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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