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将一面书写“执法办案果断神速,工作态度和蔼可亲”的锦旗送到泰来法院执行局李祺手中,以表感谢执行人员办案效率高、执行效率强、执法为民的办案精神。【案情回顾】
李某与丁某系朋友关系,金某与丁某系姻亲关系,2013年金某经丁某担保向李某借款5万元,约定于2013年末还款,金某、丁某出具借据一份。至2013年末,金某并未向李某还借款,于2014年底金某给付利息2万元,直至2017年6月30日,经双方结算,金某、丁某重新出具借据一份,定于2018年12月30日还款。逾期,李某催要未果。李某向泰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某、金某偿还借款。经法院判决,李某提供的借据表明,李某与金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金某未按约定期限给付借款,构成违约。李某要求丁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金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给付李某借款本息共105 500元。丁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金某追偿。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责令金某与丁某限期内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内容。被执行人收到材料后置若罔闻,执行法官多番催告都无济于事,鉴于此,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纳入了集中执行的名单中。周六清晨,执行局一行人前往金某家中集中执行,正巧把要出门的金某拦截在了家中,现场向告知金某即刻履行应尽义务,若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最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义务,将借款本息全部清还。
至此,这起7年前的欠款案,在执行人员的倾力执行下顺利执结。执行人员高效快速的执行力度,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申请执行人的点赞,锦旗虽小,却包含了当事人的暖暖情谊,小小的一面锦旗更是对法院工作最大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