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落实审判责任制
总结推进审判质效会议
8月14日下午,全市法院落实审判责任制总结推进审判质效会议隆重召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江,巴鑫,谢连启,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超轶出席会议。全市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及中院机关全体干警在市中院主会场,各基层法院部分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徐江副院长主持,郝伟夫院长做重要讲话。
会上,巴鑫副院长就2014年1-6月份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解读,并对做好审判质效工作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郝伟夫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会议是全市法院争创“三个一流”攻坚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在全省法院系统的综合排名较去年同期相比,取得较大进步,这是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落实《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取得的明显成效。
郝伟夫要求,全市法院要对通报的上半年审判质效和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详细研读,严肃整改。一要切实增强执行力,全面落实审判责任制。要充分认识审判责任制的历史地位,发挥其管理作用,要在重点抓好办案行为、质量标准、责任追究上全面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审判责任制;二要盯紧先优目标,全力提升审判质效。要准确把握好审判质效的考核方向、审判管理的核心内容、案件质量的重要节点,要认真分析找准症结,切实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三要狠抓工作落实,奋力争创三个一流。要在鼓足干劲、真抓实干、强化作风上下功夫,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奋起直追迎头赶上,要以勇于担当、勇于攻坚、勇于创造、勇于奉献的政治勇气和坚定决心,为保持和发扬全市法院“三个一流”成果做出新贡献。
自《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多次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基层法院,对在审判工作实际中的审判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7月,在全市法院重点案件质量评查中,共评查案件139件,经过复核后,对建华、昂昂溪、拜泉等9个基层法院51起重点案件122名相关责任人,按照《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