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二庭:庭审进病房 尽显司法为民宗旨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让司法审判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便利群众。市中院刑二庭对一起诈骗犯罪案件进行了特殊的庭审。
涉案被告人于某,在押期间突发脑溢血,经抢救后病情基本稳定,虽然意识清醒,但行动不便,仍在第一医院脑外神经一科继续治疗。针对这种特殊情况,为不给当事人造成困扰,不耽误审判进程,在被告人于某的请求下,刑二庭审判人员主动与被告人家属反复沟通,与医院方多次协调,并取得了同病房其他病人的理解和支持。最终,刑二庭决定将审判法庭设在病房并确定审判事项。
8月4日15时,于某诈骗一案在第一医院脑外神经一科220病房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考虑到于某即是被告人又是患者的特殊情况,刑二庭采取了较为特殊审判方式:允许庭审时家属在身边陪同,尽量减慢庭审速度,庭审分段进行,每15分钟休息一次。因于某语言表述有障碍,特为其指定辩护人,同时让被告人充分发表意见,最终圆满完成了审判程序。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家属动情地说“感谢法官不怕麻烦,能够亲自到医院开庭审理案件,给被告人和我们家属带来极大方便,真是我们的好法官……”。
此次开庭得到了医院和其他患者的大力支持,并且收到了良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审判机关对司法活动的严谨和对人性的关怀,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