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某来法院申请执行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案件。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查看了判决书,了解执行内容后,通过网上执行系统,对被执行人吴某名下的相关财产进行了查询,并且发现吴某名下的微信账户有2000多元的余额,便立刻采取了网上冻结措施。与此同时,执行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吴某,了解到作为母亲的吴某并不在本地,在与石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后便前往外地打工,靠打工微薄的收入来维持生活,经济情况也不是很好,且在年初曾给付了石某8000多元作为孩子的生活费。执行法官感到吴某的态度诚恳,也发现其名下财产的确不多,便想通过调解的办法解决此事。于是,执行法官便拨通了石某的电话,在听完石某言辞激烈的说辞后,执行法官体察到了石某的情绪,相对于这笔执行款,石某更多的是妻子弃家庭于不顾的愤怒。
一日夫妻百日恩。找到了突破口,执行法官对症下药,开始了劝导工作。石某在得知了吴某现在的生活也并不优渥时,怨气也减了不少。情绪稳定后,便慢慢放下了心中的偏见。最终,石某愿意接受和解,表示理解并说“之前是确实有点生气,毕竟是孩子母亲,啥时候有能力了,就啥时候给吧,她也要生活啊”。至此,本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承办法官敲击了结案的裁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