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送达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的正常推进和审理。但是,“送达难”继“执行难”之后成为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又一个“顽疾”。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故意拒收法律文书等情形造成送达难现象日益突出,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效率和司法权威。为努力解决送达难这一难题,富裕法院送达组的干警们在实际送达过程中多措并举,确保送达实效。看,送达组又在送达的路上了……
富裕法院受理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需向三方当事人各送一套法律文书。但一被告忙于春耕,始终在耕种地点生活、劳作,无法来院自取,也无法收取法院专递。送达组组长李积恒与当事人沟通后,决定启动线下送达,既不影响当事人的春耕,也能确保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顺利参与诉讼。在太阳还没露头之前,李积恒和同事就到了当事人耕种的地块。没想到,当事人更是早早地下了地,中途又无法调转农用车的车头返回地头。车辆无法进入耕地,李积恒与刘伟岩徒步走入当事人地块,地里泥泞,刚走没几步,脚下的鞋就像一块泥疙瘩,坠得人抬不起脚。李积恒和刘伟岩返回地头,找了一根木棍,走几步,清理一下鞋底,就这样艰难地来到了当事人身边,向当事人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相关应诉文书,并告知了诉讼权利和义务。短短的上千米,让李积恒和刘伟岩如同爬山一样疲惫。但顺利送达,让送达组的干警又十分高兴。
为尽快推进案件审理、保障当事人权益、提高送达效率,克服繁重的送达工作压力,送达组的干警经常加班加点,上面提到的事情只是送达组日常送达工作的一个缩影。宁可自己多辛苦,尽量让群众少跑腿,已经成为他们的工作信条,更是送达组的成立之基。李积恒回来后笑着说:“我的工作就是及时将法律文书送到当事人手中,保障他们的诉讼权益,虽然送达难,但是我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提高送达实效”。作为法院的青年干警,李积恒和其他的干警将继续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