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甘南法院执行局法官唐学龙成功执结了一起交通肇事纠纷执行案件,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被执行人的生活需要,达到了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与保障民生的统一,彰显了“善意执行”理念下执行工作解民忧、保民生、促和谐的司法追求。
因机动车交通肇事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刘某曾多次要求法院拍卖王某所有房屋以偿还交通肇事赔偿款。执行法官唐学龙也多次到该房屋处了解情况。得知该房屋现由王某的女儿居住,其女儿生活十分拮据,存在经济上的困难,房屋一但被拍卖,王某女儿必须腾出此房,另寻其他住所。本着善意执行理念,唐学龙多次找到王某,没有用冷冰冰的法条去做“最后下达”,而是从法、理、情角度耐心做王某思想工作,劝说其想办法主动还款。最终,王某被法官多次劝解、不厌其烦的释法明理打动,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将6.2万元现金交到执行法官唐学龙手中,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