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公正办案暖民心 群众感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1-07-26 19:57:16



721日,王某、沈某某为市法院民二庭法官刘璐及合议庭成员敖镝、王小磊法官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够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解决了困扰他们多年的难题。

2014年,某公司开发商品楼时,动迁了王某、沈某某的养鸡场,双方签订了置换补偿合同,其中第六条约定置换的房屋如王某、沈某某需外卖时,该公司应按商品房对待,以公司名义面向社会销售,没有卖出部分免收物业费。王某、沈某某将置换的部分房屋出售给他人后,某公司却以合同第六条约定涉嫌避税,该条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具有法律效力,拒绝按该条款协助王某、沈某某向购房者办理过户手续,并对王某、沈某某未出售的房屋收取物业费。无奈,王某、沈某某将某公司诉至法院。

该案上诉至市法院后,刘璐、敖镝、王小磊三名法官经过审理和讨论,认为案涉房屋产权仍登记在某公司名下,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且王某等人占有案涉房屋是基于拆迁安置补偿取得的,而不是基于房屋买卖交易、赠与等行为,故三上诉人按照合同约定,以某公司名义将案涉房产销售给他人不属于有意规避税费,亦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条款合法有效,某公司应当按约定配合购买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及产权登记等相应手续,并退还未卖出房产收取的物业费。


723日,因为公正严明、秉公办案的司法作风赢得了被告家属的感激,被告人蒋某的儿子特地从天津远道赶来,将一面印有“五载讼案申正义,明镜高悬顺民心”的锦旗送到市法院刑二庭李丽法官的手上。

蒋某、冯某诈骗一案因案情疑难复杂,历经多次审理,被告人家属长期处于焦虑的情绪中。该案二审分到李丽法官手中后,她经过仔细阅卷、提审被告人,充分倾听辩护律师意见后,与合议庭认真研讨发现,本案中有一笔一百余万元款项不应认定为诈骗金额,而应认定为民事纠纷范畴。秉持着公平正义原则,合议庭将此笔款项从犯罪金额中扣除,并为被告人作出改判决定,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避免被告人受到不应受到的刑罚。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是每一名法官的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一名法官的目标,这两面锦旗既是群众对法官们公正司法的肯定,也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鼓励与鞭策。


责任编辑:林德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