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开办《毒品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讲座 作者:刑一庭 发布时间:2014-08-29 09:12:49
协同作战聚合力 强势出击树风威
市中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
开办《毒品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讲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最高院提出的“坚持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确保死刑适用准确有力。对于严重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的新要求,8月15日下午,由市中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郑颖辉副院长统筹协调,刑一庭于春杰庭长具体落实,组织联系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在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举办了题为《毒品犯罪案件证据审查》的培训讲座。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及来自全市各条战线的公安干警近300余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省高院王国新副院长对市中院刑事审判部门开展组织业务培训表示认可和支持,特别指派长期处理特大、疑难、复杂的毒品案件,掌握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省高院刑三庭李景辉副庭长来齐授课。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对本次培训高度重视,并给出了高度的评价。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颖辉参加并主持本次培训,郑颖辉院长对近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配合全市两级法院处理毒品案件所付出的巨大努力表示感谢。同时结合审判实践,就当前毒品犯罪发展趋势及变化特点做出介绍,她指出,近三年,毒品犯罪日趋复杂、隐蔽,多被告毒品案件常产生法律认识争议,越来越多的“零口供”出现在可能判处死刑的毒品案件中,因涉毒已引发特大诈骗案件、恶性抢劫案件。现阶段形势严峻,如何化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已成为公检法三机关必须共同面对的课题。
省高院刑三庭李景辉副庭长围绕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类别,从毒品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证据的审查认定,证据的补正排除角度,结合大量审判实践中的鲜活案例,逻辑清楚、条理清晰、全面详实地为新时期我市公、检、法三机关处理毒品案件时遇到的新问题、新困难,提出了新观点,新思路和新方法。
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市中院组织的专题讲座讲解精细、形式生动、内容全面,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令人受益匪浅。希望以此统一涉毒案件争议问题的法律认识,高效节约司法资源,公检法三机关协作形成合力,为下一阶段强势打击齐齐哈尔地区毒品犯罪,服务平安鹤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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