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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泰来法院:未成年交通肇事 分清责任判决促调履行毕

发布时间:2021-10-08 09:09:08



    近日,某校初二的三名学生在傍晚骑行摩托车时,将一位正在散步的五十岁的张某小腿撞骨折,张某诉至法院。两名肇事的孩子年仅十五岁,都是离异家庭,母亲带着孩子一居生活。因赔偿问题双方未成协议,经云庭庭审后,按照二八分配了车辆持有人与肇事者的责任和对应的赔偿金。

    判决后,被告的二位家长考虑到孩子的未来及自身的经济状况,要求法庭再给予调解,办案人雷冬娜体谅到两位母亲的情况,找到原告调解。几经调解,原告理解被告身为未成年人未来的路还很长,两位离异母亲也不易,在案件上诉期间,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原被告双方要求主审人周六到法院调解履行结案。办案人雷冬娜和书记员徐湘楠牺牲休息时间赶到法院,被告当场将赔偿金给付原告,双方履行情况记录在卷。

    原被告双方非常感激办案人员,办案人雷冬娜语重心长地说:“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也是一位母亲,希望孩子未来进步不忘帮助过的好心人并将正能量传递,希望两位母亲及原告能身心健康生活愉快!我们只是做了法官该做的,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的温度与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高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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