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都没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为我们负重前行。我们现在的安逸生活,是因为我们生在了一个和平强大的国家,有人民警察为我们守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护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能让人民的英雄,既流血又流泪。
2021年6月26日7时许,齐齐哈尔市某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民警侯某和王某到铁锋区新民西小区27号楼出警。民警欲将打人的被告人崔某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崔某某拒不配合,崔某某的妻子被告人钟某某也上前阻拦民警,不让民警将崔某某带走,崔某某还对民警进行辱骂。随后,崔某某和钟某某被巡警带到辖区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按相关要求欲对崔某某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崔某某和其妻子钟某某拒不配合,并踢踹、挠抓、咬伤了辅警梁某等人。
被告人崔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无辩解,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无异议。
铁锋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某某、钟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法判决被告人崔某某和钟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宣判后,二被告人表示服判并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今后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做良好公民。每一位公民都应尊重他人,更应尊重和支持保护我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人民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