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石峰被指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宣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14:29:28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3月31日上午9时00分,在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号审判庭依法公开宣判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石峰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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