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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法跑在前 为民办事年|租售 “三件套”,换来二年刑

  发布时间:2022-04-26 09:07:18



法官通过远程视讯系统进行宣判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一些人受高利诱惑,因贪图非法利益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自酿苦果。近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公开宣判。

    被告人郭某某2021年在网吧打游戏时结识一名为 “老齐”的网友,“老齐”告诉郭某某只要提供银行卡、U盾、身份信息等,就能获取数千元报酬。郭某某明知对方会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但一想到能如此轻而易举的赚钱,还是动了心,随即实名办理了一张电话卡、两张银行卡、两个U盾,并将上述两件“三件套”交给“老齐”。后经查证,两张银行卡流转多笔资金,支付结算金额280余万元,涉及诈骗犯罪所得8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实名认证的银行卡、U盾、手机号码等支付结算媒介,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郭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后没收。

责任编辑:李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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