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南县人民法院采取拘传措施,促使“失踪”的被执行人当场给付2万元案款,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切实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执法司法公信力。
原告李某与被告郝某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甘南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郝某在责任范围内赔偿李某医药费、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合计4.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郝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甘南法院执行局及时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对其粮补账户进行冻结,但被执行人并未露面还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刘婉煜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均被拒接,前往其户籍地、居住地查找亦无任何线索,一时间案件陷入僵局。可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寻找被执行人,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4月23日获得郝某在甘南县某农机销售处销售农机的关键线索,便立即与法警驱车前往,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法院接待室里,郝某对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熟视无睹,仍态度坚决表示没有能力还款。将被执行人关进羁押室后,执行法官便与郝某的家属取得联系。郝某家属来到法院后,对其进行劝解,执行法官也严肃告知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郝某慑于强制措施的压力,主动请求联系申请人到法院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当场给付2万元执行款并承诺12月末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今年以来,甘南法院执行局共开展集中执行7次,执行完毕44件,执行到位1429.93万元,拘传被执行人61人次,发布失信14例,限制高消费147人。下一步,甘南法院执行局将以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持续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倾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