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鲜艳的承载着“执行神速”“真诚为民”八个烫金大字的锦旗在2022年5月10日上午在付女士手中擎举着进入梅里斯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找到了执行局干警张式超,郑重地将锦旗交给了他!付女士激动地说:“梅里斯法院执行局办案速度!真是太快了!我自己要了七年的钱分文没要回,我刚立案,在你们执行局仅用了一个小时就给我要回来了,我做了面锦旗表达我的心情,上面的字是我用了一下午时间千挑万选的,太感谢你们了!真为老百姓办事!”
原来,付女士因与刘某某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后起诉到梅里斯法院,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14000元,本息合计24000元。案件在诉讼程序时,被告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绝偿还借款而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某偿还原告付女士借款本息24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法定义务,付女士多次索要无果。又等待多日,无奈只好来到梅里斯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付女士就找到执行局干警张式超说自己家离法院很远,每次到法院都需要乘坐很长时间的汽车,一想到被告刘某某不还款的事情就容易情绪激动,而且正值春耕时节,家里都没有钱购买籽种化肥,到现在都没有种上地,非常的着急。听闻她的情况后,执行干警张式超没有片刻停留,迅速的向刘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告知其应当履行义务,如不履行将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经查控,该被执行刘某某账户内并无资金可供执行。张式超一边对该被告晓之以法,反复释明,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一边安抚稳定付女士的情绪。通过反复走访,张式超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的丈夫常年在外务工挣钱,收入较好,而且已经回到居住地。通过与该被执行人的丈夫电话长时间的沟通,该被执行人最终同意一次性还款20000元要求结案。申请人当即表示同意了。案款到账后,执行局干警张式超迅速向申请执行人完成了案款发放工作,及时有效的维护了付女士的合法权益。
梅里斯法院执行局干警紧密结合年初以来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年”和“双提双创”活动目标和任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同“我为群众办实事”紧紧融合,时时处处体现公正执法有效率,亲民廉洁高作风。本着让当事人少跑腿、省时间、节约往返费用的原则,只要当事人一个电话,一句要求,一声困难,执行员就会第一时间上门执行,竭尽所能将执行款执行到位、送到位,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在执行的道路上,全局干警不忘记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强化责任和担当,为建设“平安达乡”、“美丽梅里斯”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