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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法院:情法并用!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22-05-25 16:49:39




    近日,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获得赔偿款,有效解决了该起纠纷。

    在2020年11月14日16时50分许,被告人张某某驾驶车牌号黑LXXXX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黑EXXXX挂车,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沿着齐富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21公里处时,由于对前方情况观察瞭望不周,未确保行车安全,与前方同方向的行人被害人管某某相撞,致使被害人颅脑损伤而死亡。经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责任认定被告人张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该事故无责任。梅里斯达斡尔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8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张荣仔细查阅案卷,充分了解案情,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向双方家属了解基本情况,得知双方因赔偿数额相差较大而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调解。

    在法院接待室里,被告人家属代表被告人真诚悔罪并向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被害人家属申明请求被告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0余万元,但面对高额赔偿款,被告人家属表示无力支付,场面一度陷入僵持。承办法官耐心地用平实家常的语言为他们摆事实、讲道理、明人情,稳定双方的情绪;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为双方分析形势、释明法律。最终,通过法官的努力协调,双方家属自愿达成一致意见。除去交强险18万已经打入被害人家属账户,附带民事诉讼保险股份公司在限额内进行赔付,被告人的父亲将调解后的4万元当场交付给被害人家属。被害人家属当场向被告人向某出具了谅解书后本案刑事部分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已审理完毕。

责任编辑: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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