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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子山法院:两个“嘴巴子”,价值三千多,咋回事?

发布时间:2022-06-02 14:57:09



    随着现在车辆越来越多

    交通出行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一大难题

    小编也时常听到朋友抱怨

    行车难,停车难

    如果行车在路上遇到了问题,发生了摩擦

    是礼貌相让

    还是与其一决胜负呢?

    近日,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因别车引发冲突的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案件。原告李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行驶的过程中别到了正在驾驶摩托车的张某,导致张某差点撞到旁边的路人,张某很是愤怒,下车与李某理论导致双方发生口角,张某一气之下出手打了李某两个嘴巴子,李某即刻入院进行检查治疗,5天时间合计花费医药费近2000元,其住院期间出租车停止运营,损失2000余元。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累计6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让双方当事人对事发经过进行了陈述,并根据诉请提交了相关证据,调取了公安卷宗。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各执一词,李某称“我不是有意别车,真是没看到,张某与我理论,不听解释,扇我两个嘴巴子导致我住院治疗5天,出租车也不能运营,损失惨重”;张某称“我看李某就是故意别车,沟通态度恶劣,我一气之下才动手拍了他两下”……双方态度激动,争论不休。

    法官对案件有了清晰明确的认识后,将法理和情理相结合,使得当事人对于本次纠纷所造成的后果都有了清晰的认知。法官认为双方对于发生的琐事并未冷静客观处理,未能正确控制自身情绪,双方发生了肢体接触的不理智行为,造成了如今对薄公堂的地步,双方均有过错,各自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后,双方就赔偿款数额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李某当场支付给原告张某3300元的损失费。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矛盾无处不在,多一分理解和沟通,少一些摩擦隔阂,遇到问题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用打架方式解决问题,其后果必然是受到法律制裁,害人更害己。

责任编辑: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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