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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聚餐饮酒、超速驾驶、不挂号牌……这一套“组合拳”最终酿成了惨祸

发布时间:2022-07-04 09:44:54




    聚餐、同饮、唱歌、嗨皮、醉酒、超速、不挂号牌、肇事、车毁、三死一伤……

    近日,龙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经二审审理完毕,被维持原判。这是发生在2020年9月的一起交通事故,事发当晚8时许,付某、古某、崔某、朱某四个年轻人,同去一饭店聚餐饮酒后,感觉兴犹未尽,又来到歌厅唱歌,中间又喝了不少啤酒,接近午夜时分他们才离开歌厅准备回家,付某驾驶事先租好的轿车,其余三人同乘。严重醉酒的付某驾车辆在路上狂奔,当车辆行至一处道路交叉口时,与相对方向正左转弯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及挂车相撞,轿车当即翻到路边,车内两人飞出车外,事故现场惨不忍睹。惊慌失措的大货车司机马上报警,交警赶到时发现有三人已经死亡,幸存者朱某被紧急送医,后经全力救治,花去十几万元医疗费用,终于死里逃生,却也落下残疾。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对驾驶人付某血液检测,其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208毫克,属严重醉酒;经鉴定事故发生时其车速为178km/h,而事发路段限速为30km/h,属严重超速,且付某为了逃避违章处罚,事先还摘掉了车牌。交警大队最终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大货车司机因转弯时未在道路中心点转弯,负事故次要责任。

    付某等四人均为九零后青年,家中的独生子女,他们在令人艳羡的年龄遭受了不该承受之痛,其中三人瞬间殒命,朱某也落下终身残疾,这是血淋淋的教训,这场惨祸带给四个家庭的痛苦是无法承受的。事故发生后古某的父母、崔某的父母以及朱某分别将付某的父母、妻子,大货车司机、车主、挂靠车队及为大货车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全部告上法庭。迄今为止我院已审理了这起交通事故中的三起赔偿案件。

    【法官说法】

    纵观这起交通事故,带给我们的教训是惨痛的深刻的,首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不能逾越的红线,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心存侥幸。明知他人酒后驾驶,却仍然乘坐其驾驶的车辆,在发生事故时虽然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认定乘客无责,但当乘客向自己乘坐车辆的司机一方主张权利时,法院会要求其自行承担一定责任。十次事故九次快,行车要注意限速标志,尤其在经过道口、会车、特殊天气时一定要减速慢行。重型货车因车的自重和装载货物的重量,使其行车风险系数更高,一旦发生事故容易给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造成很大损害,因此仅仅投保交强险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投保商业三者险。

责任编辑: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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