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便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及诉讼程序的顺利启动、减少审判实践中当事人的程序诉累,市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辖区法院立案前调解需要鉴定评估的当事人提供诉前鉴定司法服务。
2022年4月24日,市法院通过司法鉴定系统接收到龙沙法院上传的一例诉前鉴定申请,该诉前鉴定申请系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刘某乘坐的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交车不慎与其他车辆相撞,导致刘某受伤,伤后在齐齐哈尔第一医院进行治疗。刘某认为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及某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承担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于是将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及某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法院。为确定刘某的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及误工损失的天数,从而确定原被告双方均认可的赔偿数额,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释法说理和指导,双方均同意进行诉前鉴定。此后经过双方的配合,龙沙法院将质证后的证据依法移送至市法院进行诉前鉴定。接收到鉴定材料后,通过司法鉴定系统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参与摇号选择鉴定机构,选定鉴定机构后,市法院将鉴材移交给鉴定机构,由鉴定机构做出鉴定。“随有随传、随传随送、随送随委托”的一条龙式诉前鉴定委托流程将纠纷矛盾化解在诉前,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
从此前五个月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来看,诉前鉴定已完成103件,当事人可在诉前根据鉴定意见,对纠纷处理结果形成合理心理预期,及时调整诉讼请求,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节约诉讼费用。即使案件无法调解,在进入审理程序后也可以得到快速处理,同时破解了当事人诉前单方委托鉴定的公信力相对较低的问题和诉中司法鉴定期限过长的问题,对法院增强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依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开展的诉前鉴定,让市法院实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下一步,市法院将持续以信息化引领诉前鉴定工作,提高鉴定质效,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高质效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