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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锋法院:年近70 诈骗277万

发布时间:2022-07-07 16:18:41




    2018年7月份,刘某找到代某,希望可以帮忙办理一套公租房,并拿出8200元作为好处费交给代某,代某欣然答应,可公租房却迟迟没能批下来。

    2019年6月份,李某找到代某,希望代某帮忙运作回迁房选小区的事情,能够让自己选到自己心仪的小区,送给代某10000元运作费用,代某让李某等一等,可这一等,却是遥遥无期。

    2020年7月份,盖某通过李某认识代某,希望代某能把自己的儿子办进港华燃气公司上班,代某表示办工作不是问题,但需要打点很多关系,盖某领会其意,拿出75000元交给中间人李某,李某自己留下19000元,其余全部转给代某,代某将钱收下……

    代某,一个年近70岁的人,大家眼中公认的“能人”,只要你能对她表示“心意”,她就会为你解决“困难”,那这个代某究竟是何许人也,代某1952年出生,小学文化,无职业,1992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多行不义必自毙,2022年7月1日,铁锋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代某诈骗罪一案,主审法官孙陆阳通过梳理案情发现,自2017年年初到2020年9月末,被告人代某虚构事实,谎称其能办理回迁房选小区、选楼层、办理公租房、廉租房、办理退休档案、办理低保、办理工作、办理房本更名等,先后骗取107名被害人,共计金额2773899元。大部分赃款被其挥霍。

    铁锋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代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看出,人生是没有捷径可走的,想走 “歪门邪道”,只能是坑己害己,得不偿失。唯有人间正道是沧桑。

责任编辑: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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