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省司法资源,龙江法院黑岗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共建维稳创安活动为契机,利用“法院+乡村+社区+网格”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完善推进诉调对接工作。
近日,黑岗人民法庭庭长王玲、华民乡司法所司法员李瑞民、华民乡大黑村调解员王晓河组成调解组,一行来到大黑村某土地,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均为大黑村村民,吕某的旱田地与徐某的水田地相邻,5月份,徐某与吕某相邻的水田地放水,因徐某管理不善,导致水田地的水流到吕某承包的地里,吕某无法耕种,其多次找徐某协商,徐某拒绝赔偿经济损,拒绝与吕某更换土地。
调解组找到两位村民,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双方矛盾。通过细致耐心的分解问题,紧抓矛盾点,剖析其中的利害关系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吕某将承包的5.2亩土地转包给徐某耕种,期限一年,承包费2500元,土地所有补助归吕某所有,转包费当场一次性付清。至此又一起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
黑岗人民法庭将继续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推行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加大与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协作,主动深入基层实地化解纠纷,切实将诉前调解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