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龙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零活运用“多元解纷新机制”,积极进行庭前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主动担责的民事案件,充分体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服务宗旨。
2018年11月10日,王某以生活用款及做生意为由,在闺蜜杨某处借款7万元,并为其出具借据。杨某多次联系王某,王某均以人在外地回不来和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拒绝给付。索要无果,杨某无奈将王某及其丈夫刘某一同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给付欠款。
本院多次联系被告王某未果,经与王某丈夫刘某沟通后得知,王某并未与其同住,已经离开本地,在外地做生意三年之久,原告杨某对上述事实认可。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王某丈夫刘某提出,因为他与王某是夫妻关系,虽然该债务其不知情,没有在借据上签字,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考虑到他们是夫妻关系,刘某愿意为在外地回不来的妻子偿还这笔欠款,并表示每月偿还6千元,直至还清7万元本金。
历经两个半小时的调解工作后,原告杨某同意由被告刘某一人偿还该欠款,且刘某亦同意由其一人偿还,并当场通过微信提前支付了一个月的还款6,000元。
至此,一对闺蜜姐妹之间的欠款纠纷,得到圆满的化解,我院诉前调解法官收到了原告感谢的短信,信中说道:“您好窦法官,感谢您对本案的细心调解,致使被告同意还款,同时也让饱受压力和痛苦的我能够真正的松了一口气,在这里我对您的辛苦付出,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