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全市法院新闻

克山法院::“帮”来“帮”去害了自己--克山法院重拳出击“帮信”守护百姓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2-10-10 13:09:25



    出售或租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

    就能享受“分红”

    你以为有这种“好事”?

    殊不知是迈进了犯罪的深渊

    千万不要轻信!

    当心被不法分子利用!

    最终沦为犯罪“工具人”!

    近日克山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该案件判决目前已生效。

    案情简介:2022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被告人廖某某共谋组织人员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信用卡“跑分”转账,由杨某某负责联系境外上线和结算,廖某某联系信用卡和组织人员转账,被告人陈某某提供和操作POS机,被告人沈某某络“卡商”被告人顾某某、吴某提供银行卡并进行转账操作,被告人李某某操作“卡农”手机银行进行转账,顾某某、吴某招募联系信用卡“卡农”提供银行卡。被告人杨某1,杨某2,邵某某,鲍某某分别作为“卡农”提供信用卡供刷资金流水,为境外网络犯罪进行资金“跑分”转账,个人刷卡流水最高额为239.81万元,最低额为83.75万元。

    克山法院通过公开审理对十四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不等的刑期。该案下判后,十四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

    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将都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什么是“跑分”?

    诈骗分子收到赃款时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先“跑分”洗钱,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的账户。而在这个“跑分”的过程中,就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这些“银行卡”相当于诈骗分子的得力助手,大大增加了公安机关案件追查的难度。

    克山法院近三年审理了18件帮信罪案件均适用普通程序,共判处有罪被告人数50人,其中有5名女性,其身份多数为无业人员或农民。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刑期在一年及以上人员11人,刑期不满一年的39人,其中被判处拘役刑罚4人,均被判处实体刑刑罚,无一缓刑,该数据反映出克山法院对该类案件适用缓刑的谨慎态度,重拳出击“帮信”,守护百姓钱袋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姜雪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