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可现实生活中总是有些人变成了好借不还,以致朋友反目诉至法院。近日,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执行法官释法说理打开双方心结,帮助一对昔日好友握手言和再续友情。
邹某与杨某是多年好友,因杨某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便向邹某借款十万元,然而在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杨某却迟迟不归还借款,邹某只能与杨某对簿公堂。法院判决邹某胜诉后,杨某归还了一部分欠款,剩余55000元欠款至今未还,无奈之下邹某向碾子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杨某名下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并采取控制措施后,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朋友关系,强制执行会对杨某的家庭生活带来影响,不利于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所以决定从宽严相济的角度出发给双方当事做工作。被执行人杨某表示:“我跟邹某是多年好友,这两年因为疫情生意不好做,还不上邹某的钱,我心里也是羞愧的,希望再给一点时间我肯定会还的。”得知被执行人的困境,执行法官又回过头来积极做申请人邹某的思想工作。经过对双方多次耐心调解,邹某表示:“自已与杨某是多年的朋友,愿意放宽还款时间,并愿意少收本金10000元。”杨某得知后连连道谢,感谢执行法官用心为民解纠纷,也感谢邹某作出的巨大让步。最终,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达成和解,杨某于约定时间交付剩余欠款45000元至法院执行账户,该案圆满执结。
在日常案件办理中,经常会遇到朋友之间相互借款的执行案件。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执行法官一直努力在法律与人情之间寻找一种平衡,主打感情牌,慎用强制措施,用情感化当事人,力促案件能够调解结案,这样既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适当修复当事人双方感情,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