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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益清算组(管理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11:34:13


    为进一步规范开展齐齐哈尔市僵尸企业清理及企业清算、破产审判工作,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人方式,全面提升强制清算审判质效,助力失能企业主体依法依规退出市场,促进齐齐哈尔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现公开招募公益法律服务机构担任公益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管理人)。

    一、招募需求

    1.公益法律服务机构;

    2.担任本市辖区内受理的公益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职能,履职期间自确定为公益服务机构之日起1年。

    二、报名条件

    1.申报机构为我市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且已列入破产管理人名册;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清算组的情形;

    3.申报机构有参与办理破产案件或相关业务(如担任清算组成员、担任企业破产案件债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受委托参加企业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受管理人聘请参与企业破产案件相关工作、担任企业破产案件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法律顾问等)的经验或能力;

    4.自愿不计清算组(管理人)报酬,担任履职期间内全市两级法院受理的公益清算案件清算组以及公益清算转破产案件的管理人。

    5.公益清算组(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普通清算组(管理人)的要求履职并接受法院监督,不因不计报酬而减轻或免除责任。

    三、申报材料

    申请机构应当提交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申报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规模、资质担任清算组办理强制清算案件情况、其他优异表现;

    (2)拟委派参与强制清算案件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名单;

    (3)相关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参加清算业务培训等情况。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期限内将材料交至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可以邮寄或发送邮箱)。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66号。

    邮箱:minsanting2006@163.com

    联系人:汤慧民

    电话:0452-2576920

    2023年 5月 24日

责任编辑:汤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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