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通南镇的陈某某为讷河市人民法院送来一面锦旗,感谢讷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孙龙在案件中的辛苦付出,帮助她成功执行欠款30余万元。
2016年,赵某某向陈某某借款25万元。多年来,赵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故陈某某于2019年起诉至讷河法院,要求赵某某归还本金及利息30余万元。由于赵某某长期居住北京,且拒接申请人及法院工作人员电话,加大了执行成本和难度。
孙龙和执行局法官一方面做赵某某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查封、冻结赵某某名下公司股份、车辆、银行卡等各类财产。双管齐下,多措并举,最终赵某某先后向陈某某转账还款,至6月12号欠款全部还清。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官的谢意;词句无华,却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在今后的工作中,讷河法院将继续履职尽责,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坚持能动司法,持续深化为民服务宗旨,加强执行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做好执行工作,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司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