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海湿地位于黑龙江省龙江县西北部,总面积300平方公里,核心水域30平方公里,被誉为“地球之肾”。湿地现有鸟类242种,其中包括丹顶鹤、大天鹅、白鹭和苍鹭等国家珍稀濒危鸟类,总量在百万只以上。哈拉海湿地保留了最完整、最原始的湿地生态系统,丰富多样的动植物资源营造出了集自然性、典型性、稀有性、多样性于一体的鸟类生态环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充分发挥“三合一”审判职能作用,近日,龙江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团队来到哈拉海湿地保护区水域,与哈拉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一同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联合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为了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龙江法院及管护中心共派出人员20余名,车辆4辆,船只2条,法院干警与管护中心工作人员一同沿哈拉海湿地水域周边进行巡查,向居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当地群众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对保护区水域内发现的非法捕捞工具及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地笼10余条,丝网5条,拆除拦网10余道,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龙江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职能作用,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立足环境资源保护大局,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