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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运用媒体曝光 全面围堵失信老赖

发布时间:2014-10-11 10:19:21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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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局综合处编辑      2014年10月8

                         

为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诚信,有效惩戒失信行为,齐市中院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全面围堵失信“老赖”被执行人。

9月末至“十一”黄金周以来,齐市中院执行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主动协调市电视台、《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及城市中心地带市百货大楼等大型商场的公众媒体,首批公布、曝光了了截止至926日,全市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112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自然人102人,法人单位10个),向社会曝光其失信行为,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各家新闻媒体及大型商场的公众媒体对法院执行工作维护社会诚信,惩戒、曝光失信行为给予大力支持。市电视台在综合频道、影视频道、法制新闻等多个频道和栏目,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播发;《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以整版篇幅予以刊载;市百货大楼通过临街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滚动播出,对失信的“老赖”被执行人形成全面围堵的高压态势,收到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广大市民群众对法院公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做法拍手称快,纷纷表示“支持曝光失信行为,对破坏社会诚信的“老赖”就应该大力惩戒,共同创造诚信鹤城的良好社会环境”。

中院执行局在同时发布的《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公告》中,敦促失信被执行人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释明了凡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如果能够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会按照法律程序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如果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大执行力度,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征信系统记录和高消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限制。对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今后,齐市中院将把惩戒、曝光失信行为作为常态化工作机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图片摄影:刘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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