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有效途径,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讷河市人民法院老莱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以更有温度、更暖民心的举措,办实事、解民忧、纾民困,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老莱法庭受理了一起邻里土地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张某、李某与杨某均系老莱镇共福村村民,三人的土地相邻。杨某在引水灌溉自家水稻时,水量过大,将张某与李某种植的大豆淹没,导致绝产。于是张某、李某分别将杨某起诉到法院,请求赔偿土地的经济损失。
老莱法庭负责人魏忠勇受理此案后,对双方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详细的梳理比对,为了更有利于案件调解,魏忠勇联系各方当事人共同前往案涉土地,就双方争议最大的赔偿问题进行实地勘察,确认水淹情况,评估绝产损失,为后续调解时赔偿数额的确定奠定基础。随后,又与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沟通,最终达成调解。
“枫桥经验”是群众经验,也是群众路线。下一步,讷河法院将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庭工作质量,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就地实质解纷路径,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所具有的基础性作用,用脚步丈量土地,用行动化解民忧,让“家门口”的“小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中,更多贡献司法智慧,释放法治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