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在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与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齐聚一堂,共同签署《扎龙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省扎龙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玉航,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永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齐明出席签署仪式,本次仪式由市法院民二庭庭长周宇主持,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签署仪式。
《扎龙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出发,通过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湿地保护领域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为增强湿地执法司法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是全市法院、检察、公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多元共治生态保护体系,用执法、司法之力为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保驾护航的重要执法司法实践。
仪式上,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永涛表示,湿地保护事关国家生态、粮食、生物和水资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生存福祉。全市法院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要切实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湿地的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资源开发利用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推动我市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要切实加强与各兄弟单位的密切协作,认真履行好《框架协议》内容,增进各单位之间在湿地保护中的交流合作,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的法定原则,加强多种形式的司法协作,积极探索多元化修复举措,依法守住湿地生态安全边界。要切实加强多元共治普法格局建设,在合作中加强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普及湿地保护知识,提升广大群众生态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共同呵护扎龙湿地的浓厚氛围。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杨表示,在秉特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下,坚持小切口、大作为,同市法院、市公安局,特别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一道,协作配合,积极构筑生态保护的检察屏障,形成司法办案的合力,促进办案质效的提升,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湿地之美,共建鹤之家园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齐明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强化履职担当,在湿地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普法宣传等方面与各单位相互学习,共同探讨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让湿地保护工作有新进展、新突破,将法治“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中发挥到最大。
省扎龙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玉航在讲话中全面介绍了扎龙自然保护区的发展情况,表示此次协议的签订,意义重大,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生态保护“一盘棋”、“一张网”观念的生动演绎。签订联合执法框架协议,标志着我们的合作将更加紧密、更加深入。省扎龙管理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协同共治,汇聚扎龙湿地生态保护强大合力,共同守护好这片美丽的湿地家园,让扎龙湿地继续发挥其在生态保护、气候调节、水资源涵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齐齐哈尔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在对扎龙国际重要湿地的生态保护工作中认真落实框架协议要求,切实做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协作,建立完善配套机制,推动扎龙湿地执法司法保护常态化运行,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谱写扎龙湿地生态保护法治新篇章,为建设美丽鹤城、美丽龙江筑牢更加坚实的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