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变“僵局”为“破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齐齐哈尔法院坚持能动履职,着力推动交叉执行走深走实,近期采用异地办理方式有效化解一批执行积案难案。
释法明理解矛盾 交叉执行促结案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依安县某加工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自1994年起,依安县某加工厂先后三次在依安县某银行贷款14万元,月利率7.2%。贷款到期后该工厂因经营不善并未及时偿还贷款,依安县某银行将其诉至依安法院,双方经过依安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后续该工厂仍未偿还欠款,依安县某银行遂申请执行。2005年,依安县某银行按照金融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将依安县某加工厂的14万元债权剥离至某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和处置,王某某购买了该笔债权,并向依安法院提供执行线索,表示依安县某加工厂因动迁可获得一笔拆迁款。但拆迁具体实施时,因案件时间久远、工厂产权存在争议、涉及留守人员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种疑难问题,导致各方矛盾尖锐,存在不稳定因素,案件执行困难。
该案交叉执行到克东法院后,执行法官与原承办法官沟通案情时,发现当前双方矛盾点在于利息问题。王某某要求以银行罚息标准进行利息计算,但由于该笔欠款时间久远,加工厂认为利息过高,故与申请执行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就利息问题进行沟通,在多次调解下双方的矛盾得到缓解,法院按照双方均认可的利息计算方式计算案款,并及时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发放案款599933.10元,至此此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破解执行难题 交叉执行见效
在一起财产刑执行案件中,迟某甲、迟某乙、赵某某、高某等犯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地罪、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财产刑,财产刑执行期间,原执行法院通过采取督促履行、查封、冻结等措施,共执行到位罚金774229元,追缴违法所得276422.97元,并退赔给被害人,赵某某罚金335771元未执行到位。
因赵某某在监狱服刑中,名下的房屋为轮候查封,车辆虽首查封但未实际控制,财产不易处置变现,故交叉执行到甘南法院。案件交叉执行后,甘南法院主动联系被执行人家属,通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家属主动缴纳剩余罚金 335771元,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开展交叉执行有效提升了执行案件质效,也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齐齐哈尔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工作理念,推动执行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