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封活扣”解心结
9月的黑土地上,连片玉米遍地“金”。眼看着闫某的300亩玉米喜获丰收,但孙某、荀某对于能否顺利拿到执行款,心里还是没有底。
3年前,闫某因扩大玉米种植规模,向好友孙某、荀某借款25万元。但因玉米行情连续两年波动,还款期限届满时,闫某早已捉襟见肘。孙某、荀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拜泉县人民法院。案件于今年6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局长周欣航带队核查财产时发现,闫某名下仅有300亩玉米地,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那25万元就打水漂了?”孙某、荀某又着急又无奈。
“我不是赖账!我实在拿不出钱,你们也不愿要我的玉米地!”闫某也不服气。
“这可是农户的‘生命线’!采取‘死封’或拘留措施,玉米无人管护必然减产,双方利益都受损失。”周欣航看着仅剩3个多月就能收割的玉米,当即意识到“活封活扣”才能实现双赢。
周欣航为孙某、荀某详细解答了“活封活扣”措施的好处,并表示将全程监督玉米收卖情况;同时向闫某规定了“活封活扣”方案,不限制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等正常田间管护,但禁止私自变卖或转移玉米,秋收后销售款优先用于清偿债务。
3人一致同意。
丰收季如约而至。闫某提前3天把收割机调度单和收购报价单送到法院。收割当天,孙某、荀某见证了玉米收割、过秤、装车的每一个环节,周欣航和同事全程监督。当最后一车青储驶离田地,收购商与闫某结算后,当场将25万元货款转入法院专户。
孙某、荀某顺利拿到执行款后,专程到法院送锦旗。3人合影时相视而笑。
周欣航很是感慨:“执行工作要‘量体裁衣’、因案施策,涉农案件更是如此,为群众的实际困难找出路,黑土地才能更宜居宜业,乡村才能更和美。”
近年来,拜泉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涉农执行案件中的粮食作物、农机具等生产资料优先采用“活封活扣”方式,仅今年上半年以该方式执结的案件就有25件,实际履行到位17件,到位金额1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