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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铁锋区人民法院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12-11 13:49:45



    为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反诈能力,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铁锋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孙陆阳审理的“李某全诈骗案”入选。

    李某全诈骗案——冒充残疾人骗取国家补贴

    基本案情

    2011年,被告人李某全在身体没有残疾的情况下,利用虚假病例先后通过张某(已死亡)、赵某(另案处理)违规办理、检验残疾证,并利用残疾证骗取国家发放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6400元。

    裁判结果

    铁锋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病历骗取国家残疾人补贴,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全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综合考虑全案情节,法院于2024年2月26日以诈骗罪判处李某全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和社会采取各项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补贴,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关心与照顾,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全身体没有残疾,非法取得残疾证,并冒领残疾人补贴,将本应发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功能的国家补贴资金非法占为己有。这种行为损害了真正符合条件、切实需要救助的社会特殊群体的利益,损害政府公信。人民法院通过依法惩处冒充残疾人骗补犯罪,切实维护了残疾人补贴资金安全,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民生是人民群众幸福之基,关乎社会安定和谐。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涉民生领域诈骗案件频发,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形式日趋多样,严重损害了公私财产安全,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更侵蚀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面对这一严峻形势,铁锋区人民法院始终将保障民生福祉放在司法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刻认识到严厉打击此类犯罪不仅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更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在审理涉民生诈骗案件时,始终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用法律的利剑斩断伸向民生的"黑手",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责任编辑:王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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